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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6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二期)。通告称,经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抽取酒类、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等9个食品大类104批次产品,检出4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和质量指标不达标。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个体工商户陈刚销售的“散装白酒”、泸州市江阳区龚德富白酒经营部销售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叙永县龙凤建泰调味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二)泸州大唐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梅子酒(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泸州市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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