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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论文章称,近日,包头警方发布一起利用AI实施电信诈骗的典型案例。有骗子通过AI换脸和拟声技术佯装好友,对福州市郭先生实施诈骗,导致郭先生10分钟内被骗子骗走430万元。如今网路平台上出现各种各样的付费AI换脸软件,这种技术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带来严重危害。
人脸怎能“想换就换”?有关部门对那些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换脸”、诈骗行为,应该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我国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无论个人、平台还是软件开发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通过技术手段提取肖像,擅自使用或上传至换脸App供用户使用的行为,都是在侵害他人肖像权;少数不法分子通过AI换脸和拟声技术佯装熟人、好友实施诈骗,这种行为更是严重违法。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惩处。
网络平台应该进一步承担起“把关人”的作用,保障网络内容安全。法律法规为规范管理划定了“红线”和“底线”,相关平台要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作用,切实提升管网治网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的审核力度,对于发布者利用AI技术伪造的信息,网络平台应该及时进行技术甄别,第一时间进行相关删除、封号等处理,并及时、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必须进一步压实。
同时,要做好科普宣传,构筑反诈防骗的全民防线。让宣传无死角、全覆盖,让科普走进社区、校园、地铁,提醒广大公众需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提升自身的诈骗防范意识,防止信息泄露,做好个人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积极引导公众谨慎使用“AI换脸”服务,一旦发现隐私泄露或遭遇侵权,敢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严格执法出重拳、平台把关要尽责、积极引导要到位,多措并举破解AI诈骗难题,让“技术向善”,让网络空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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