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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7月24日起,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规范了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的标签标识使用。
一是加强宣传指导。执法人员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强调规范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标签的重要意义,要求经营者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完善规范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二是规范标签内容。以省市场监管局流通处下发的范本为准,要求经营者上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必须按要求制作、张贴标签,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清楚、真实,不得含有虚假、错误或者其他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三是加强监督监管。检查销售食用农产品是否具有与其销售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销售和贮存场所,是否具有相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并保持场所环境整洁,是否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散装食品的销售是否有防尘材料遮盖,是否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等情况。对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一律要求立即整改。
此次检查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经营单位8家,发放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标签卡60余张,下一步,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使用。(白培雪)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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