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服务水平,市市场监管局于5月17日在徐州市隆重启动了全市年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旨在响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局的年报“服务年”“质量年”与“规范年”年度工作主题,以“年报数据真实”和“谨慎防范诈骗”为宣传主题,通过强化市场主体的年报质量意识和防诈能力,推动全市企业信用水平持续提升。
本次活动是在新公司法实施及年报相关法规全面修订的背景下开展的。各类新规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要求更为严格,除强化信用监管外,还增加了行政处罚内容。市市场监管局以此为契机,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年报防诈骗专项行动,精心组织了这场宣传活动。活动不仅向市场主体普及了年报的重要性,还特别强调了防诈骗意识,通过提升监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进而稳定年报率,提高监管数据质量,为实现高效能监管和高质量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2023年度年报公示须知,所有于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需在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进行年报报送并公示。具体而言,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访问http://js.gsxt.gov.cn/index.html、http://js.gsxt.gov.cn或http://www.jsgsj.gov.cn:58888/进行在线操作。个体工商户除上述线上途径外,还可以选择书面方式提交,需到属地市场监管分局领取并提交表格。登录方式分为“工商联络员”登录和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确保了年报提交的便捷与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为简化流程,自2023年1月1日起,江苏省内需履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义务的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实行“多报合一”,即一次申请即可完成税务部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年报的同步处理。
此外,大型企业年报新增事项包括必须公示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具体包括合同数量和金额,这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系统将根据企业情况自动关联相应填报页面,确保信息填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市市场监管局特别强调,所有年报信息需保证真实准确,企业对公示的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负有法律责任。未按期公示或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将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可能面临罚款。同时,监管部门反复提醒,年报服务和信息公示全程免费,政府不会索要费用或通过短信链接要求操作,各类市场主体要注意防诈骗,遇到诈骗可以拨打110报警。
活动中,基层窗口向公众展示了一系列提升年报“服务年”、“质量年”、“规范年”实效的举措,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参与了现场交流,共同探索年报便利化和数据质量提升的新路径。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超过2万份,并通过展板展示、现场咨询等方式,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开展宣传。目前,全市范围内正逐步铺开年报主题宣传活动,接下来的年报倒计时提醒活动、地铁宣传活动也将陆续开展,以达到全面覆盖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升全社会年报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有效提升了年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防骗教育,为构建公平、透明、健康的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各市场主体如有年报相关问题,可随时联系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发证机关获得帮助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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